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拿停車費補貼大眾運輸 狂A開車族

拿停車費補貼大眾運輸 狂A開車族

更新日期:2011/02/1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市政府把開車族當提款機,狂收停車費來補貼大眾運輸!市議員指出,今年停車場作業基金編四億七千萬元補貼公車票價、辦捷運快捷公車,和「停車場法」規定用來擴充停車場設備等用途不符。
交局:合法性沒問題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停車場法規定的基金用途包括「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支出」,交通局「台中市公有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明訂基金可用於促進捷運、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發展相關支出,合法性沒有問題。
市議員黃錫嘉指出,市府今年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公車服務性票價差額補貼,一億多元轉乘優惠補貼,一億一千多萬元辦捷運快捷公車,八千萬元作公車路線補貼,九百萬元購置低底盤公車,總共四億七千多萬元經費來源為停車場作業基金。
黃 錫嘉說,作業基金經費來源為公有停車場營運及違規停車移置費、保管費、上級補助款等,依據中央「停車場法」規定,基金用途為公有停車場之設備擴充及改良、 獎助民間機構興建及營運路外公共停車場、取締違規停車等,交通局自己訂了一套辦法,就拿來補助大眾運輸,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
議員何欣純批評市長胡志強, 「拿人民的錢來兌現政見,根本是把開車族當提款機」,轉乘、快捷公車、低底盤公車都是胡市長的政見,應該從市府所編列的預算來支應,而不是用停車場作業基 金。何欣純更懷疑,如果市府未來缺錢,是不是再繼續往大里區、豐原區、太平區等人口密集處劃設停車位?把人民當提款機,難怪經費源源不絕。
林良泰解釋說,「不教而殺謂之虐」,塞車、停車、公車是都市三大交通問題,透過推動大眾運輸系統,才能抑制自小客車數量成長,也能減少停車場不足問題,目前基金累計十餘億元,台中市率先利用作業基金補助大眾運輸作法,台北市也在仿效,希望議員及市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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