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中市裝自來水 比原縣民貴1倍
2011年 12月13日



【蔡智銘╱台中報導】同樣申裝自來水,道路挖補費大不同!台中市議員黃錫嘉昨在市議會指出,原台中市民申裝自來水須繳交的路修費,竟然比原台中縣民高出一倍,黃鍚嘉痛批:「縣市合併快一年,這種攸關市民荷包的問題,竟還是一市兩制,市府難道是把民眾當提款機。」市長胡志強表示,會全面底檢討有無缺失與漏洞。
黃錫嘉指出,最近潭子區及北屯區民眾因為地下水污染,申請接用自來水時才發現,原台中縣民只要繳交一萬多元,但原台中市民卻要繳到三萬多元,一問之下才發現縣市雖然合併,但仍各自採用原來的自治條例及作業辦法,造成繳交的路修費相差高達一倍。
「一市兩制荒唐」

黃錫嘉說,原台中縣是依據「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作業」訂定收費標準,但台中市卻自己「設局作莊」,以統一挖補的方式,造成壟斷,合併前沒比較不知道,合併後才發現原台中市民都是任人宰割的冤大頭。據他所知,有北屯區民為了省錢,跨區到豐原申辦,合併快一年了,竟還有這種一市兩制,實在荒唐。
建設局長沐桂新坦承的確有一市兩制的情形,但相差沒有到一倍,約三、四成左右,由於台中市是根據自治條例執行,無法調整,明年會分三區上網招標,希望各管線公司都能找廠商來標,降低價格,新標準要到後年才能上路。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爭取鐵路管理局建置電子票證相關設備

寄件者 集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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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江勝雄、黃錫嘉聯合質詢太平新光區段垃圾清除啟人疑竇


【記者姜光華報導】針對太平新光區段徵收範圍地下廢棄物清理問題,原地主切結同意在清除完畢之前,不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市議員黃錫嘉、江勝雄8日指出,但舊縣府卻匆促囑託太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作業時效之快,行政效率之高,在在啟人疑竇,疑有黑箱作業,圖利地主,讓市府編列12億元去清除,足供全市學童免費吃三年八個月的營養午餐。市長胡志強首次聞訊,強調會深入了解、追究。
 市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江勝雄與黃錫嘉聯合質詢指出,這項廢棄物清理問題,地主從土地徵收、偷挖土方販賣、回填垃圾、縣府再花錢清除垃圾等等,「一魚多吃」賺取暴利,但卻要花老百姓鉅額稅金買單,他們認為,其中弊端重重,似乎有人為因素包庇、縱放,要求胡市長徹查。
 原台中縣地政局長、現任台中市地政局副局長陳文嘉答詢說,這些相關的原地主共有89人,遭掩埋垃圾的面積有12公頃,當初縣府曾要求限期清除,但是沒有人限期清除。
 黃錫嘉質疑,既然原地主不遵照縣府命令未清除垃圾,而且地主也切結同意未清除不得辦理產權移轉;縣市合併前,兵慌馬亂之際,縣府也未辦保全手續以確保權益,反而卻囑託太平地政所辦理移轉登記,這豈不是很矛盾、自打嘴巴,很令人奇怪的事情嗎,他懷疑其中有官商勾結舞弊之嫌。
黃錫嘉說,這件案件,經訴願結果,雖然縣府原處分被內政部決定廢棄,應重新另為適法之處分,何以縣府馬上就囑託太平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其考量理由是什麼?整個公文的簽辦過程,他質疑黑箱作業,似乎圖利原地主,要求市府公開對外說明。
黃錫嘉指出,原地主在參加區段徵收之前,為謀不法私利,在自有土地或租與他人傾倒廢棄物,而在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後,再由政府編列大筆預算經費清除,而一毛錢都不用跟原地主追討,這樣公平嗎?合理嗎?符合社會公義嗎?這筆廢棄物清除費用,應跟這些原地主求償,市府要查明原由,追究責任,給社會一個交代?
 胡志強很驚訝地表示,這件事,他係第一次聽到,地政局也沒有跟他報告過,他會深入了解,再考慮要不要追究。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議員黃錫嘉質詢BRT能否成功? 胡市長與交通局長簽名掛保證

議員黃錫嘉質詢BRT能否成功? 胡市長與交通局長簽名掛保證


【記者姜光華報導】台中市議員黃錫嘉8日表示,台中市真正需要的是「MRT」(捷運系統),不要「BRT」(公車捷運系統),而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一意孤行要以「BRT」取代「MRT」,他在議會公開提出一份「BRT失敗,愧對市民,市長辭職、局長辭職、財產充公」的簽署書,市長胡志強、局長林良泰兩人當場即刻簽名,同時表示「一定成功」。
 市議會昨繼續進行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黃錫嘉指出,在交通建設上,中央是吃定台中市,從捷運綠線採高架輕軌興建,否則就不撥經費給台中市,這種要脅式的補助地方建設的作法,比起台北市或新北市的三環三線,讓人覺得很漏氣,台中人吞得下這口氣嗎?為什麼我們台中人就要這麼卑微?
 他說,在交通最繁忙的台中港路,交通局長一意孤行要以BRT取代MRT,這是國際化都市應該有的思維嗎?一個號稱交通專業的大學教授,真的只有蓋BRT的格局嗎?更扯的是,交通局竟還提出說是要先培養大眾捷運的搭乘人口後再伺機興建MRT,聽起來是冠冕堂皇啦!但是,他認為,如果交通局長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捷運綠線已達到可以蓋MRT的標準了。
黃錫嘉指出,台中港路搭乘市公車的人口數,難道會比不上蓋在文心路的捷運綠線的搭乘人口數?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似乎在唬弄廣大的大台中市民,更是在欺騙市議會。
 交通局每個月一直對媒體吹噓搭乘市公車人口數突破五百萬人次的說法,黃錫嘉認為,根本是在說謊,假造數據,難道每月五百萬人次的公車族,大多數的搭乘人口都是在偏遠地區,而不是集中在市區的黃金路線上。
 交通局要在台中港路蓋BRT,而不蓋MRT,黃錫嘉要求胡志強在議事堂上正式地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誰的主意?為何執意要這麼做?如果真的蓋了BRT,到最後沒有成功,誰應該負責?又要如何負責?是下台一鞠躬拍拍屁股走人就算負責了嗎?不希望成為台中市無底洞的錢坑。黃錫嘉於是當場拿出「簽署書」,請胡、林兩人簽名表示以對未來負責。
 胡志強答覆表示,當初捷運綠線的設計,完全是中央經建會考慮配合烏日高鐵站的接駁、運輸,而走文心路,他很無奈的接受,他也很希望走中港路。胡志強很大方的在簽署書簽名時說,「一定成功,一世英名在此,簽了!」林良泰也在「局長辭職」一欄簽名以示負責;原本沒有想簽名的蕭副市長,在胡志強的要求下在「財產充公」一欄簽下「NO」,他說,他的財產,一部捷運公車也買不起。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建請儘速在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籌建龍峰國小分校,以嘉惠地方居民就學需求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臨時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教育文化委員會
教育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黃錫嘉 連署人 陳有江 陳詩哲 李榮鴻 蘇慶雲 黃馨慧
案號 議字 第005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儘速在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籌建龍峰國小分校,以嘉惠地方居民就學需求案。
理由 一、台中市龍井區東海里一帶,長期以來,遲遲未興建國小,造成地方居子女就學不便,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台灣邁入少子化的年代,學童卻必須冒著生命危險,跨越交通事故意外頻傳的台中港路至南側的龍峰國小就讀,市府應設法儘速興建新學校,以滿足當地需求。二、龍井區東海里在附近中部科學園區廠商大量進駐後,人口快速成長,加上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效應,當地人口未來勢必急遽攀升,對於國小的需求將更形殷切,目前當地就讀國小的學齡兒童早已超過上千人,人數遠遠超過設立新校的標準,教育當局必須正視解決,以維護學子受教育的權益及上下學的安全。三、前台中縣政府早於民國88年間,即已承諾要早日興建,並開闢遠東街、藝術街銜接都會南路學校預定地,且委由龍峰國小辦理籌建事宜,可是事隔多年,卻仍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迄今仍未見下文,地方人士期盼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市府不應再漠視地方的需求,應早日在東海里興建龍峰國小分校,讓家長不用天天接送學童長途跋涉至台中港路南側的龍峰國小就讀。
辦法 如案由。
分組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究辦理。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市府規劃海線各區環線與中棲路接中港路幹道公車系統,以便利市民大眾運輸運具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臨時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交通地政委員會
交通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楊典忠 黃錫嘉 陳淑華 沈佑蓮 賴佳微 林汝洲 連署人 吳敏濟 李天生 蔡雅玲 翁美春
案號 議字 第003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市府規劃海線各區環線與中棲路接中港路幹道公車系統,以便利市民大眾運輸運具案。
理由 一、為縮短台中縣市合併後之城鄉差距,便捷、普及之大眾運輸系統相當重要。二、為因應海線(清水、梧棲、沙鹿)各區之捷運系統規劃,建請市府先行規劃海線各區環線與中棲路接中港路幹道公車系統,以便利市民搭乘大眾運輸運具。
辦法 如案由。
分組審查意見 1.建請市府研議辦理。2.附帶意見:請交通局將捷運、公車、鐵路交通運輸相關網路整體規劃書,於100年2月10日前送交本委員會。3.增列黃錫嘉、陳淑華、沈佑蓮、賴佳微、林汝洲為提案人。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市府儘速開闢台中港路捷運工程,以利解決台中港路擁擠的交通運量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臨時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交通地政委員會
交通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蘇麗華 黃錫嘉 陳淑華 沈佑蓮 賴佳微 林汝洲 何文海 連署人 林士昌 張滄沂
案號 議字 第005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開闢台中港路捷運工程,以利解決台中港路擁擠的交通運量案。
理由 台中港路沿線有三所大學、台中工業區、關聯工業區、港口和機場、港區三鄉鎮,目前交通量已超飽和。台中市政府搬遷至台中港路邊,變得更加擁擠,請市府儘速規劃建設台中港路捷運工程,以利沿線學生、上班族、工業區、機場、港區民眾有效率及安全的交通。
辦法 如案由。
分組審查意見 1.建請市府優先研議辦理。2.附帶意見:請市府藍線朝地下化規劃。3.增列黃錫嘉、陳淑華、沈佑蓮、賴佳微、林汝洲、何文海為提案人。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台中市政府堅決反對台電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增設第11、12號機組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臨時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財政經濟委員會
經發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黃錫嘉 張清堂 林士昌 李天生 連署人 林珮涵 何敏誠 王岳彬 陳有江 陳詩哲 李榮鴻 蘇慶雲 黃馨慧 楊永昌 李 中 陳淑華 蘇麗華 林汝洲 黃 仁 楊正中 劉士州 吳瓊華 蔡雅玲 洪嘉鴻 林榮進 張滄沂 陳本添 何欣純 李麗華 張廖萬堅 羅永珍 賴朝國 翁美春 何明杰 朱暖英 廖述鎮 楊典忠 高基讚 黃國書 張廖乃綸
案號 議字 第006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台中市政府堅決反對台電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增設第11、12號機組案。
理由 一、台中火力發電廠是亞洲最大的火力發電廠,也是全台最大的空氣汙染源,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硫氧化物及粒狀汙染物,已使得原台中縣地區的空汙程度退步到第三級,不僅台中市龍井、大肚、烏日、沙鹿、清水、梧棲等海線地區民眾深受其害,連霧峰、大里地區,甚至是南投縣草屯、彰化海線地區,都飽受困擾。二、前台中縣長黃仲生及台中縣議會均曾明確反對台電增設新的發電機組,惟台中火力發電廠無視地方居民健康,只為發電需求,仍一意孤行擬增設第11、12機組,近日更積極向地方居民展開遊說,強渡關山之意圖昭然若揭。台中縣市已合併升格直轄市,實不容台電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趁縣市合併,市政工作一團紊亂之際為所欲為。三、台電公司為國內知名的國營企業,實應有更多的人文關懷,以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關心周遭受波及地區居民之身體健康,不宜再增設會加重危害地方居民健康之發電機組,擔負企業應有之社會責任,以做好睦鄰工作。四、台中市長胡志強日前曾宣示今年要全力爭取讓台中市成為低碳城市的示範城市,因此凡是會造成空氣汙染的新設施,自應全力阻絕興建,建請胡市長應明確向環保署、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表達反對增設發電機組之態度,以維護大台中地區的空氣品質及市民身體健康。
辦法 如案由。
分組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並請台灣電力公司另尋其他方案解決。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市府協調相關單位尋找閒置教室或活動中心,供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的公立托兒所暨幼稚園合法使用,以落實照顧幼童托育工作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定期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民政委員會
社會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黃錫嘉 連署人 江勝雄、楊正中、吳敏濟、陳有江
案號 議民字 第046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市府協調相關單位尋找閒置教室或活動中心,供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的公立托兒所暨幼稚園合法使用,以落實照顧幼童托育工作案。
理由 一、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前,原台中縣轄內共有九鄉鎮卅三家公立托兒所,因土地分區使用不 符,面臨停止收托命運,經前台中縣政府協商,暫緩停止收托之決定,並由相關單位研議解決 方案。惟時過境遷,迄今仍未徹底解決,致尚未取得合法使用執照的托兒所再度面臨停止收托 之命運,建請市府儘速提出因應之道,以避免幼童淪於無處收托之境地。二、內政部兒童局今年3月上旬曾表示,為增加托育照顧,內政部營建署最近已修正「都市計畫公共 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放寬設置公托的規定,讓車站、民眾活動中心、體育場所看台下, 都能合法附設幼稚園與托兒所。此項宣示若屬實,確實可使公立托兒所長年以來一直為合法用地 難尋的問題,一舉獲得解決,期盼市府儘速處理,讓家長可以早日安心,不用為托兒所恐將停止 收托一事煩心。
辦法 建請市府儘速邀集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等相關單位開會協商,共同努力解決,以安民心。
分組審查意見 請市政府研究辦理,並將計畫送本委員會。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增闢市公車網路至龍井區等海線地區,以嘉惠偏遠地區居民案。

會次 第1屆 第1次定期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交通地政委員會
交通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黃錫嘉 林汝洲 賴佳微 連署人 江勝雄 楊正中 吳敏濟 陳有江
案號 議交字 第043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增闢市公車網路至龍井區等海線地區,以嘉惠偏遠地區居民案。
理由 一、龍井區位處台中市西南隅,交通建設長期以來一直未受重視,在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區 對市府增闢便捷的市公車路網多所期待,期盼市府能以照顧偏遠地區民眾交通便利之需求,儘速增 闢市公車路線,俾利區民搭乘往返市中心區,拉近城鄉差距。二、胡志強市長在競選期間,曾在交通政策白皮書中明示,在民國100年將推出創新的「滿城盡是TTJ捷 運免費公車」方案,要讓大台中市所有的市民都能享受現在台中市高服務水準的TTJ免費公車,在 100年將建構的六條路線中即包括TTJ海環線(大甲-清水-沙鹿-龍井),期盼胡市長能信守承諾, 早日增闢免費公車,以昭公信。三、另,胡市長在競選文宣分區政見中,尚提出規劃公車延伸至海線地區,讓交通更便利,亦請市府交 通主管單位能落實胡市長之政見。
辦法 建議市府增闢新路線如下,以利居民及學子搭乘公車往返市區:一、台中客運東海站經水裡社---龍東路(東海路>中興路水裡社龍社路>沙田路>龍目井>龍井區公 所>竹坑深水>竹坑口>茄投路>舊車路>龍井國小>龍東奉天宮>回程)。二、台中客運東海站經中央路---麗水線(東海站>沙鹿>中央路>龍海國小>工業路口>三德>龍津 臨港東路口>福田福頭崙巷>麗水三港路田仔巷>麗水福順宮>護岸路>福田福頭崙巷>中央南路 >中央路>沙鹿>東海站)。三、仁友客運105路四張犁---龍井山腳線學生上下學時段班次增加。四、建議上下班(學)尖峰時段每20分鐘一班,離峰時段每40分至50分鐘一班。
分組審查意見 請市政府積極研議辦理。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

建請儘速增設烏日分局三和派出所

會次 第1屆 第1次定期會 審查會別
議案類別 警政環衛委員會
警政
提案單位 議員提案
提案人 黃錫嘉 連署人 何明杰、江勝雄、蘇慶雲、陳詩哲
案號 議警字 第018號 地址
案由 建請儘速增設烏日分局三和派出所,以因應地方人口快速成長及治安維護需要案。
理由 一、台中市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現有轄區土地遼闊,總戶數已達一萬四千餘戶,人口更直逼五萬人,加上自高鐵台中站成立後,周遭重要道路陸續開發,儼然已成為中部地區交通樞紐,周邊交通流量激增,近來外來人口不斷遷入,治安狀況日趨複雜,依地方發展趨勢,現有烏日派出所實無法全面兼顧,實有增設派出所以維護地方治安及交通需求之必要。二、新建派出所案已於98年8月9日經前台中縣政府核定,並獲內政部警政署准予備查。另,新建派出所所需用地烏日區三和段0049-0000地號791.40坪用地,亦已獲行政院核准撥用,復於98年1月23日完成有償撥用登記在案,用地取得已無問題。三、建請儘速編列預算增設三和派出所,以因應地方之需求。
辦法 如案由。
分組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意見 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