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捷運場站共構設計費 議會緊追不放

捷運場站共構設計費 議會緊追不放                                     2012-9-2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6/today-center9.htm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議會昨審查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場站共構開發設計費一.七億元,藍綠市議員質疑,用最大容積率算設計費可能用不到,要求市府自行設計,不要給台北捷運公司做,但對是否刪部份預算沒共識,今將再審。

交通局長林良泰解釋,場站開發容積率為五百至六百五十左右,未來市府可以拿回一半,通常都是以最高容積率來計算,這樣如果採取最高容積率開發,才不用再追加設計費用。

轟預算太浪費 促市府自已做

民 進黨議員李天生、陳淑華、黃國書、張廖萬堅先後發言說,六站七處設計費用最大容積率去計算,設計廿樓高,但以後可能沒有建廿樓,因為招商都還沒有招到,為 什麼現在要把錢給一次全部編給北捷,為什麼不要市府自己做?光管線遷移做了三年還沒做好,他們怕北捷未來一而再、再而三巧立名目增預算。

國民黨議員楊正中、陳有江、林汝洲等指出,聯合場站開發成不成功還有問題,台北市成功是因捷運有很多條,但台中市只有一條,且工程嚴重延宕,錯誤政策、設計不當,比貪污還可怕,一億七千萬花下去,如果沒人投資,市府還要自己蓋嗎?會不會變蚊子館?

市長胡志強回答,「如果設計費不過,擔心影響捷運進度」;民進黨議員賴佳微聽了痛批,設計費和捷運土建進度完全沒關係,不能牽拖在一起,交通局長林良泰及市長可以背書一億七千萬代墊經費賺不回來,用私人的錢來賠嗎?

胡市長表示,「議員的指教不可行」,他也認為交通局事先沒有好好溝通,並提議設計由市府自己做好不好?

無黨籍市議員黃錫嘉建議設計費刪二千萬,由市府自行設計,並嗆說,如果在一○四年試營運,他要在文心路、台灣大道路口跪三天三夜,民進黨議員何文海也跟進,議事堂鬧烘烘。

刪預算沒共識 議會今日再戰

休息時間,副市長蕭家淇到議場和民進黨議員協商,市府傾向同意小刪設計費,並將設計工作收回市府執行,但藍營議員不滿刪預算,劉士州提議清點人數,因人數不足,主席林士昌宣布散會。

<聯合報>台中捷運追加1.7億 昨吵翻今再戰

台中捷運追加1.7億 昨吵翻今再戰


台中市府編1.7億元進行捷運北屯線場站共構設計費,昨遭綠營議員反對,連藍營議員都私下說:「護不下去!」府、會角力還出現「發誓」劇碼,市長胡志強 說:「屆時設計費無法回收,林良泰(交通局長)下台!」議員黃錫嘉、何文海則反諷:「104年能做得好,我們去現場跪3天3夜!」
 
北屯線是台中市唯一真正的捷運,16.71公里總經費高達513億元,此次市府又提出追加1.7億元的場站共構設計費,藍、綠議員咋舌。

民進黨的李天生、陳淑華、黃國書、張廖萬堅、賴佳微、蔡雅玲和王岳彬都質疑,當初編500多億捷運預算時,市府承諾不再增加,現在卻多加超昂貴的「設計費」,根本巧立名目、浪費公帑;台中運量未必與台北相同,拿台北經驗套用台中場站設計,失敗率恐怕很高。

現場僅劉士州贊成,國民黨議員陳有江、楊正中、林汝洲都反對,指市府1.7億元可回收的說法是天方夜譚,日後若無人投資,等於要納稅人擔此責任;陳有江更語重心長勸胡市長:「政策若推動錯誤,比貪汙更可怕! 」

副市長蕭家淇親自走下台向議員逐一遊說,胡市長也一再拜託「現在不做,將來做更貴」,他還承諾: 「這筆設計費一定收得回來,收不回來,林良泰局長下台! 」此話反引發陳淑華、賴佳微怒斥: 「你都是叫別人去死! 」

議員爭論不休,議事堂鬧哄哄,主持的副議長林士昌原決定黨團協商,大家共識是刪3千萬元,並收回設計權由市府自行做,但經清點人數發現人數不足、未過半數,決定休會今天再戰。

<自由時報>刪除爭議條文 都計自治條例過關

刪除爭議條文 都計自治條例過關                          2012-9-2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6/today-center10.htm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議會昨二讀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議員認為小面積資訊休閒業、健身休閒及瘦身美容中心可設在住宅區,可能變相經營電子遊戲場、色情護膚;市府都發局乾脆主動表示要刪除此條文。

都發局長何肇喜強調,資訊休閒業若是正當經營,希望被允許設立,但為了讓自治條例過關,他主張先刪除有爭議的廿二條;議會最後決議刪除第廿二條,二讀通過自治條例。

都計自治條例廿條明訂,為保護居住環境,不得設置電子遊戲場、遊樂場、舞廳、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性工作戶或其他類似場所。

市議員黃錫嘉指出,廿條已經負面表列,嚴格列出以上行業不得設在住宅區,但廿二條卻又「開小門」,允許資訊休閒業使用樓地板面積小於三百平方公尺、健身休閒及瘦身美容中心使用樓地板面積小於五百平方公尺,可以設在住宅區。

黃錫嘉說,網咖、電子遊戲場可以變相以網路休閒業設立,色情護膚的「護鳥店」,也可能隱身於瘦身美容中心,那就等於說只要面積不大,住宅區裡什麼都可以做,這不就等於讓集合式住宅及住宅區「春城飛花」?他堅決反對廿二條,並提議記名表決。

不過,市議員劉士州說,如果不正派,什麼都能變相經營,應用正面心態來看網路休閒業,不能妖魔化;也有人建議刪除休閒兩字,讓網路業能設在住宅區。

<聯合報>中市允網咖進駐住宅區? 22條…刪了!

中市允網咖進駐住宅區? 22條…刪了!


台中市府昨提出都市計畫自治條例,同意資訊休閒、健身和美容可設在住宅區,遭議員黃錫嘉反對認為這是「開小門」,方便色情、網咖進駐住宅區。許多婦女也認為這些行業進駐,恐讓集合式住宅的出入分子複雜化,並不妥當。

黃錫嘉擔心一旦開放,按摩、色情等行業,將以美容瘦身中心掩護,設在住宅區裡,一些網咖也可能會申請為資訊休閒業,藏身大樓,日後公寓大廈更加亂糟糟、難以管理。

李中也附和,但也有市議員認為無需太過憂慮,何敏誠說:「難道只有商業區的住戶才能上網、去網咖嗎?」他認為農業區也要放寬設置,符合平衡與整體進步發展。劉士州則希望不要把這些行業妖魔化,只要縮小經營面積即可。

議員爭論不休之際,都發局長何肇喜態度急轉彎,主動表示22條可先刪除,暫緩資訊休閒與健身休閒場所設在住宅區,日後視民意再增列送審,最後匆匆決議刪掉22條,通過這項自治條例。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黃錫嘉議員力阻電玩業、色情業等特種行業入侵住宅區



黃錫嘉議員力阻電玩業色情業等特種行業入侵住宅區

臺中市議會第1屆第10次臨時會25日進行二讀會,對於經發局提出的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黃錫嘉議員表示,草案中第二十條已將不得設於住宅區的相關行業一一具體詳列出來,但又在第二十二條開後門,讓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得以設在住宅區,如果此條例通過,將會讓色情行業入侵住宅區,他強烈反對該條文,並要求都發局要刪除第二十二條的條文,經過大會討論,最後經發局長何肇喜自行刪除該條文,讓色情業和遊樂場業不會入侵住宅區。

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係參考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而訂定,草案中第二十條規定: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除本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該條文洋洋灑灑明列了二十三項不得在住宅區內經營的行業,以負面表列方式,將舞廳酒家酒吧資訊休閒業室內機械遊樂場健身休閒中心美容瘦身中心等健身休閒場所第二十條第十一款二十二款都詳在其中,規定為不得在住宅區內經營的營業項目。

但黃議員發現,該草案在第二十二條又為特定業者大開方便門,條文規定: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符合下列規定者,得於住宅區設置:一資訊休閒業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未逾三百平方公尺。二健身休閒場所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未逾五百平方公尺。健身休閒中心及瘦身美容中心共同設置者,亦同。…………該條文附註說明更是赤裸裸的指出: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符合本條文條件者,不受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款之限制。

黃議員說,如果此條文通過,那日後電子遊樂場護膚美容行業等色情特種行業將會全面侵入住宅區,也會引發住宅區的市民和家長的群起抗議;大會如果沒有刪除此條文,他要求進行記名表決,為歷史負責任。最後經過出席議員的熱烈討論,經發局長何肇喜主動刪除具爭議的第二十二條條文,全案進入三讀會。

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自由時報>現在不做未來成本增 交局長︰以後挨罵的是議員

現在不做未來成本增 交局長︰以後挨罵的是議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2/today-center11-2.htm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捷運烏日北屯線給了五百一十四億元的工程款,最近再追加一億七千萬元設計費,議員質疑「變相追加預算」,並擔心未來BRT(快捷巴士)會不會也追加介面設計?

而交通局長林良泰昨天則在捷運綠線場站設計費說明會時說出,「現在不做,北捷也沒關係」,但以後再做,成本會增加,屆時,「可能他已經不做交通局長了」,但「議員可能都還在做議員」,屆時被罵的是議員及留在位子上的交通局公務員。

而由於這筆預算,藍、綠陣營都有雜音,議長張清堂昨天也表示疑慮,他說,通過這筆預算是一回事,但萬一通過這一筆,以後又來一筆呢?會不會追加變成「沒完沒了」?議會是公決制,下週大會再看大家意見決定。

民進黨議員楊典忠昨天表示,台中市政府現在是「自食惡果」,當初把藍線由MRT(捷運)變成BRT,一定會大幅降低投資者對聯合場站開發的意願,而BRT「路網」目前看來也是會時程落後,屆時如果沒有投資者入駐,市府又要花納稅人的錢「自行開發」嗎?

而國民黨議員陳有江則擔心,現在這筆設計費市府還有能力「代墊」,萬一未來要自行開發,是要「舉債」進行,公債法現在能不能通過都不知道,「如果無法舉債,市府要去搶嗎?」

無黨籍議員黃錫嘉昨天則說,基本上感覺就是只想賺「設計費」,就像BRT竟然沒有工程款,明年只送出設計費一樣,設計費過了,要不要蓋?有沒有人投資?都沒有說明,他認為這種錢不必急著追加預算,先等捷運工程進度趕上,市府再送預算也不遲。

對此,交通局長林良泰強調,BRT未來不會再增加介面設計費,而他也不認為BRT會影響MRT的聯合開發商機,反而會因為運量及路網的建置,讓聯合場站開發更有商機。

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自由時報>這款執行力?台中總預算出爐 保留款逾百億

這款執行力?台中總預算出爐 保留款逾百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center5.htm


市議員黃錫嘉質疑市政府預算編不出,各種基金要拿來充數,但應先解決執行率不彰的問題。 (記者俞泊霖攝)
市議員黃錫嘉日前收到市府送來的總預算書,裝滿兩大皮箱、兩大提袋,讓他有感而發,痛批市政府執行效率有問題,經費也濫用。 (記者俞泊霖攝)

議員批市府效率差 看不到格局

〔記者俞泊霖/龍井報導〕一度高喊「編不出預算」的市政府,近日終於送出總預算書給市議員,不過多位市議員都反映,市政府效率越來越差,特別是合併第一年的預算保留款就逾百億,凸顯市政府執行效率差,看不到治理大都市的格局。

市府兩大皮箱、兩大袋總預算文書資料,日前分別送抵市議員服務處。黃錫嘉一看皮箱上的「基金分預算」說明牌子,質疑市政府的預算編不出,又想挪用各種基金來充數,痛批市府很多經費沒善用、沒效率,高喊缺錢之際,更應反省用錢之道。

黃錫嘉說,預算保留款除已發包未支付的款項,就是因為籌劃作業延遲未發包,或屢次招標都未能決標,或是工程規劃設計未盡妥當,廠商認為得標根本無利潤,導致一再流標;上述種種原因,總歸一句就是執行能力欠佳。

黃錫嘉︰頻改規劃案浪費錢

黃錫嘉舉例,包括台中會展中心變更為秋紅谷案,水湳經貿園區改成大宅門案,還有草悟道一案,每件的重新規劃設計費用甚至工程費都非小數目,市政府卻還振振有辭,根本是把經費用在不該花的地方,未建設地方,只是一再浪費錢在重複同樣的事情。

黃錫嘉說,觀察近兩年市長胡志強施政,他認為未跳脫原中市的格局;而如今的大台中有山有海,幅員廣大,所謂「無縫接軌」卻成笑柄,一句經費不夠無法推卸責任,他認為市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黃秀珠︰組織矛盾影響效率
 市議員黃秀珠說,就算已執行的預算,效能也值得被檢討,譬如市府環保局收回以往原縣區各清潔隊行政權,但同樣的預算機制,如今民眾反而常抱怨雜草叢生。她認為,縣市合併仍存在許多科層組織的矛盾,市府應思考如何讓錢花得有效率。

李天生︰局處首長缺乏經驗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則說,市政府執行力差其來有自,包括多位局處首長無行政經驗,或是學者轉任,對於實際業務層面的管理,恐出現落差;且合併一年多來,很多重要局處的科長人事更迭也令人眼花撩亂,執行力當然差。

<自由時報>《舉目皆電桿》原縣區疾呼 電纜地下化

《舉目皆電桿》原縣區疾呼 電纜地下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center7.htm


〔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縣市合併後,民眾多期盼生活品質也能提升,但四處林立的電桿,多位處狹小通道,更凸顯它的壓迫感,地方均要求電纜儘速地下化。不過台電表示,受限經費和用地,地下化並非各地都可執行。

烏日、龍井、大里民怨連連

烏日區螺潭里里長盧獎陸說,溪南地區工廠不少,用電量需求大,不過當地多是僅約三至四米寬的產業道路,整排電桿加上附掛的變電箱,不僅用路人行車空間更狹窄,也破壞景觀,民眾擔憂電纜掉落造成危險等問題,要求地下化。

其實不僅烏日區,縣市合併後,民眾多期盼生活品質也能提升,各地要求地下化聲浪不斷,尤其原台中縣的多數區域,地下化比例不及原台中市,且台中火力發電廠坐落的龍井區,輸、配電線路密度之高,更被稱為蜘蛛網,民眾抱怨連連。

市議員黃錫嘉就曾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全台中一千餘座高壓電塔,龍井區就佔了三分之一,全市廿三萬餘支電桿,也多數分布在原縣區,龍井更佔了不少,凸顯電纜地下化對平衡台中城鄉發展差距的重要性。

此外,大里區健民里里長楊進祿也曾反映,健民路、練武路等路段電線桿,因鄰近民宅,每逢下雨就會傳出異聲,讓住戶很擔心安全性,今年中也向立委何欣純陳情,盼台電早日協助地下化。

台電台中區營業處表示,電纜地下化會以重劃區或公告執行區域為優先,至於各地民眾反映的需求,都需再評估,因為牽涉經費、用地取得等問題,且台電為穩定供電需求,也有電纜線下地規劃,不過需逐年編預算執行。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中國時報>國際中心二審敗訴 黃晴曉請辭

國際中心二審敗訴 黃晴曉請辭

  • 2012-09-13 01:26
  • 中國時報
  • 【盧金足/台中報導】
 2度下台 攏是為伊▲前台中市經發局長黃晴曉,兩度下台都因「鄉林事件」,女同事對他引咎請辭,難過得哭紅眼。(盧金足攝)
 2度下台 攏是為伊▲前台中市經發局長黃晴曉,兩度下台都因「鄉林事件」,女同事對他引咎請辭,難過得哭紅眼。(盧金足攝)
     
為了「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民事訴訟案,二審市府敗訴,經濟發展局長黃晴曉昨天引咎請辭獲准,調任參事,由技監廖德淘兼任代理經發局長;黃四年前和鄉林建設槓上,遭人偷拍光碟,現又因鄉林官司負起政治責任,巧合的是,兩度都為了鄉林事件下台 。
     
「我提出辭呈,以示負責」,黃晴曉昨天下午仍淡定出席市政會議,對市長胡志強力慰留,他辭意甚堅,本來已變更興建秋紅谷廣場的「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舊址,預定九月底完工啟用,不料,傳來二審敗訴變數。
     
在胡志強力主「寸土必爭!」壓力下,經發局歷任廖德淘、朱蕙蘭、黃晴曉多名局長交手,原本一審勝訴,二審大逆轉,市府緊急陣前換將,加強火力。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二審結果出爐,市府敗訴,黃晴曉深感此事傷害市府形象,提出辭呈,以示負責。
     
但對廖德淘回鍋當經發局長,議員黃錫嘉批評不適任,質疑胡志強難道找不到人才?當初就是廖德淘擔任經發局長時,與鄉林建設簽下令人質疑的「不平等條約」,廖還被記過處分,太荒謬了。
     
鄉林建設獲悉黃晴曉下台,強調立場沒改變,仍希望為市民蓋一座國際級會展中心,地點位在市中心,最符合投資效益,不用擔心規模太大變成蚊子館。

<中央社>會展中心案敗訴 經發局長請辭

會展中心案敗訴 經發局長請辭


19:23:01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2日電)「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民事訴訟案,台中市政府二審敗訴,主辦單位市府經濟發展局長黃晴曉今天請辭獲准。

因「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民事訴訟案二審敗訴,黃晴曉主動提出辭呈,以示負責,市長胡志強力慰留,但他辭意甚堅,胡志強今天批准辭呈,並指派市府技監廖德淘兼任代理經發局長;黃晴曉調市府參事。

市府表示,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的包商鄉林建設因為延宕工程,遭市府解約,鄉林不服,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市府勝訴,但最近二審結果出爐,市府敗訴。黃晴曉深感此事傷害市府形象,因此提出辭呈,以示負責。

胡志強指出,台中國際會展中心民事訴訟案,市府一定上訴到底,而且一定會爭取勝訴,為市民的最大福祉努力,寸土必爭。

不過台中市議員黃錫嘉得知人事異動後表示,當初就是廖德淘擔任經發局長時,與鄉林建設簽約,衍生糾紛後廖德淘還被記過處分,現在胡志強又找廖德淘回來當經發局長,這項人事很荒謬。10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