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后里馬場依法委外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2.11.24
台中縣政府推動后里馬場委外經營案正緊鑼密鼓進行中,議員黃錫嘉昨(二十四)日總質詢關心委外過程相關細節,交通旅遊局長張大春表示,全案正依相關法令進行中,推動后里馬場委外經營不但能帶來新契機,提振后里觀光產業,也能增加縣庫收入,減少縣府負擔,共創雙贏。
目前委外案仍在進行中,未來一年權利金不得低於四百八十萬元,張大春說,四百八十萬的權利金是在邀集專家、學者經過多次的評估,並比較后里馬場近三年來的營收所做成的決定。
張大春指出,后里馬場八十九年的盈餘是二百四十五萬、九十年是三百七十萬,九十一年則有七百一十五萬,收入都能持續成長,預估今年也會與去年差不多,委外後,得標人每年仍應繳交不得低於營業總收入百分之三的回饋金。
黃錫嘉認為,未來中央如果通過博奕條款,后里馬場在先天條件的優勢下,能帶來更多的商機,因此委外的程序應更加嚴謹,例如可採最高標或國際標,張大春說,考量最有利標是希望投標的廠商不只能經營后里馬場,也能帶動週邊的產業,所以廠商的營運計畫與方向是重要的考量。
另外,黃錫嘉擔心后里馬場委外後,原本的十四名員工將遭解雇,張大春表示,會在合約書中要求得標廠商在一年內保障員工的工作權,一年過後則視員工的意願,如有意願留下,縣府會站在員工的立場,全力協助,保護員工的權利。
位 在后里鄉,面積廣達十六點七公頃的后里馬場,早期曾風光一時,縣府近年推動各項活動讓后里馬場再現風光,而為使馬場能永續經營,委外是最佳的管理方式,張 大春表示,民間企業活潑的管理方式及富創意的思考模式,相信一定會為后里馬場賦予新生命,而在招標的過程中,縣府絕對依法辦理,也會慎加選擇投標的廠商, 務必使全案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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