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龍津國中操場將以變更設計方式解決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2.11.21
由教育部補助並遴選規劃設計公司的 台中縣龍津國中第二期校舍工程案,其中操場設計圖像「鳥蛋」,遭到民意代表及地方家長抨擊。縣府教育局昨與建築師溝通時,明確表達縣議會及地方要求設置一 座四百公尺標準型配置的運動場的建議,建築師表示接受縣府及民意代表的意見,將以辦理變更設計方式解決。
黃錫嘉日前在縣議會質詢指出,龍井鄉親殷切盼望龍津國中早日興建完成,第一期工程招標過程雖不甚順利,但最後也都完成招標並開始施工,不過第二期操場工程規劃設計圖則引起地方一陣譁然,因為建築師將操場設計得像「鳥蛋」,根本不符合標準操場的要求。

因龍津國中包括操場工程在內的第二期工程經費共八千萬元,全數由教育部補助,規劃設計公司也由教育部負責遴選,目前已完成審查作業,但為反映地方的意見 與聲音,縣府教育局昨天下午邀請建築師溝通,縣議員黃錫嘉、劉淑蘭與龍井三德村村長也列席參加,強烈反對建築師設計的設計圖。

教育局則指出,縣議會與龍井地方的意見係希望在龍津國中設置一座四百公尺標準型配置的運動場,因此基於尊重民意以及符合地方的需求,教育局對運動場設計部分持保留態度,其餘工程則同意依設計圖辦理。

經過意見交換,建築師接受縣府及民意代表的意見,表示將以辦理變更設計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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