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嘉議員力阻電玩業、色情業等特種行業入侵住宅區
臺中市議會第1屆第10次臨時會25日進行二讀會,對於經發局提出的「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黃錫嘉議員表示,草案中第二十條已將不得設於住宅區的相關行業一一具體詳列出來,但又在第二十二條「開後門」,讓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得以設在住宅區,如果此條例通過,將會讓色情行業入侵住宅區,他強烈反對該條文,並要求都發局要刪除第二十二條的條文,經過大會討論,最後經發局長何肇喜自行刪除該條文,讓色情業和遊樂場業不會入侵住宅區。
「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係參考「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而訂定,草案中第二十條規定:「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除本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該條文洋洋灑灑明列了二十三項不得在住宅區內經營的行業,以負面表列方式,將舞廳、酒家、酒吧、資訊休閒業、室內機械遊樂場、健身休閒中心、美容瘦身中心等健身休閒場所(第二十條第十一款、二十二款)都詳在其中,規定為不得在住宅區內經營的營業項目。
但黃議員發現,該草案在第二十二條又為特定業者大開方便門,條文規定:「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符合下列規定者,得於住宅區設置:一、資訊休閒業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未逾三百平方公尺。二、健身休閒場所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未逾五百平方公尺。健身休閒中心及瘦身美容中心共同設置者,亦同。…………」該條文附註說明更是赤裸裸的指出:「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符合本條文條件者,不受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款之限制。」
黃議員說,如果此條文通過,那日後電子遊樂場、護膚美容行業等色情特種行業將會全面侵入住宅區,也會引發住宅區的市民和家長的群起抗議;大會如果沒有刪除此條文,他要求進行記名表決,為歷史負責任。最後經過出席議員的熱烈討論,經發局長何肇喜主動刪除具爭議的第二十二條條文,全案進入三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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